十堰东岳公安分局:提升执法质量 筑牢公安"生命线"

30.05.2015  13:17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30日电 (段吉雄 朱晓慧)近年来,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培养、执法标准规范和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打造素质精良的执法专业队伍,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始终在98%以上,连续16年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实现了涉公安事由进京“零上访”,连续7年荣获湖北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2年被命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学法尊法 推动法治习惯养成

  将执法为民理念置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导位置,聘请湖北警官学院教授专职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巩固执法为民理念培育成果,解决了民警为谁执法、如何执法、执法为什么等理念意识问题。

  坚持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凡到执法办案岗位工作的必须通过公安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在2015年一季度组织的全局民警法律知识考试中,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万分以上27人,五千分以上79人。同时,开辟法制论坛专栏,并安排专兼职法制员轮流制班,实现网上学法探讨交流常态化。

  此外,每年确保执法岗位民警至少参加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选拔执法素质能力过硬的基层所队长,所有新招录民警和法制员分批次到法制室跟班轮训学习,不断为基层单位培养法制人才。

   守法用法 健全执法规章制度

  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执法质量负责,从局领导到基层单位民警,层层签定执法质量责任状,互相监督,上下制约。为14个执法单位选配20名专(兼)职法制员,为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行政许可等执法办案活动实行“三级审核四级把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台《东岳分局接处警工作手册》、《东岳分局警情处置常用规范用语》、《东岳分局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办案若干意见》、《信访案件执法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执法环境和规范执法要求变化,每年修订执法管理制度,使民警在执法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严格落实案件受理回告、未破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回告、刑事行政案件法定回告、群众来访咨询回告等执法回告制度,保障了当事人各项权利。

   加大投入 强化执法标准规范

  5月21日,鄂州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到东岳分局实地考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案功能分区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据该局法制大队长陈景芳介绍,这是今年以来接待的第十批次考察单位。5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法治警务暨法制、信访工作参会人员到该局现场观摩规范化建设工作。

  近年来,该局先后投入300多万元建成分局办案中心,按照执法办案区一类标准设置了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辨认室等功能室,全部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及与督察系统联网适时监督的功能;同时,投资200万元建成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完成了各派出机构执法办案功能分区建设改造任务。

  为执法勤务机构配齐配全单警装备、移动警务、现场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备,确保民警从接处警到执法办案等各执法流程实现全过程记录。案件全部录入“省警综”,实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流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法律文书全部网上生成的规范化运作,有力地促进了民警执法活动公正。

   完善机制 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该局政工、法制、督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执法队伍、执法办案、执法管理等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形成分工不分家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同时,坚持案件点评打分、办案环节法制审核、行政许可报备、执法活动视频网上督察等日常监督,杜绝随意执法现象发生。近年来,该局先后通过开展涉案财物管理、接处警回访专项检查、取保候审案件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暴露出来的执法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执法行为整体规范。

  此外,该局积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为执法监督员、举行警营开放日、辖区居民走进公安机关亲身体验执法活动、执法结果回访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