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各国有哪些所得税优惠

06.06.2016  21:41

  东南亚11国与我国地理位置接近,对我国外贸、外资的影响比较大。研究发现,绝大多数国家有税收优惠,包括总部优惠、地区优惠、研发优惠、特定产业优惠、投资优惠、出口优惠等。
  有4国设立了总部优惠
  总部可以分为跨国公司全球总部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又可分为地区总部和地区运营总部。地区总部一般仅仅履行行政管理性职能,不直接从事经营性活动,也不直接参与设在东道国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地区运营总部一般指有经营业务的地区总部。总部的发展能够给目标区域带来全方位的提升,包括增加该区域的税收收入、提升该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加就业等,因而各国政府日益重视吸引地区总部。东南亚有泰国、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共4国规定了适用于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税收优惠。
  有4国实行激励出口的税收优惠
  该区域有4个国家(菲律宾、缅甸、文莱、越南)有激励出口的税收优惠。该种优惠是为促进出口而设立的,实际上与WTO规则相违背。沿线国家中,不仅东南亚国家有,别的区域也有。目前我国早已经取消与出口直接挂钩的激励,但这些国家的该项优惠还存在。
  绝大多数国家有研发优惠
  该区域绝大多数国家有研发优惠,优惠方式多种多样。如马来西亚对研发企业给予投资宽免、加计扣除等优惠;新加坡给予研发企业生产与创新抵免(PIC)优惠;泰国对研发主体免税或允许其加计扣除研发支出;越南允许企业设立研发基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不超过上一年度利润10%的比例内设立研发基金,该基金可以在税前减除;文莱重视雇员培训,雇员的培训费可以100%得到抵免。但该区域中柬埔寨没有研发优惠,与该国研发力量薄弱有关。
  大多数国家设置了投资优惠
  该区域各国采取多种形式激励投资,并且激励力度比较大。其中,印尼、新加坡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投资给予税收宽免优惠;柬埔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境内投资给予最长6年的免税优惠;老挝采取了对特定部门或特定地区的投资区别对待的方法,将国家划分为三个地区(地区1,地区2,地区3),将投资活动分为3种类型,分为促进活动1,促进活动2,促进活动3,根据企业所处区域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同,分别享受1年~10年的免税。
  一些国家设立了地区与行业优惠
  一些国家在境内建有经济特区并给予优惠,如印尼、缅甸等。另外,每个国家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优惠的行业不完全相同,但大多包含激励信息技术(IT)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如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除IT外,新加坡还有大量优惠涉及海运业、金融业。印尼的优惠还涉及基础金属,炼油和石油化工产品,机械,再生能源、海运、农林渔业产品的加工等。马来西亚的优惠还涉及制造业、伊斯兰金融、节能与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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