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编发专期简报介绍省局 法规制度建设成果

31.05.2014  21:04

  近日,国家总局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建设》为题,编发第48期《食品药品监管简报》,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介绍、推广省局法规制度建设先进经验。我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到位后,省局党组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确定了“第一年理关系、打基础,第二年抓规范、摸规律,第三年重治本、科学管,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明显改观”的总体思路,把法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次国家总局编发专期简报,是对省局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极大鼓舞,必将进一步激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勤奋敬业,努力工作。

  简报全文: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建设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组建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强化法规制度建设,陆续出台14项规定。这14项规定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构建起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督到位、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填补空白,严格标准,统一要求,破解难题,为推进湖北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是解决由谁监管、监管什么的问题,即解决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职责的问题。《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兜底监管”的意见》从加强网格化管理、坚持首问负责制、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落实信访及举报投诉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5个方面细化和落实“兜底监管”责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明确界定了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事权。

  二是解决监管标准的问题,即解决监管的依据、监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明确企业资质、厂区卫生、物质采购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仓储管理、产品检验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等通用规范要求,并配以详细表格,真实记录生产全过程情况;《湖北省药品批发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指明了GSP现场检查员的任务与要求,减少检查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方便企业实施GSP。

  三是解决怎样监管的问题,即监管工作应该怎么干。《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统一监管类别、内容、程序和纪律,规定了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流程、检查方式、检查措施、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痕迹化、信息化建设;《湖北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建立的12项制度,首次提出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公示信息制度,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出详细规定;《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票通”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范围,将其作为进销货台帐和追溯依据;《湖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实施细则》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三级进行监督保障;《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员条件和设置要求、职责与权利、培训与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GSP认证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现场检查、认证标准、证书管理、发证后的监管做出了规定,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两证合一”具体实施予以明确;《湖北省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电商“类驾照记分管理 ”,并公示曝光被记分企业不良行为。

  四是解决提升监管效能的问题,即用什么方法监管才更有针对性、效能才更高更好。《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监督与检验检测工作衔接管理办法》从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结果分析与处置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与责任人员禁入规则》明确了企业退出的具体情形,强调企业不得聘用公布的被禁入的责任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省局应在其网站设置专栏,汇总转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生产经营退出企业和被禁入的责任人员有关信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开案件信息的范围、时间、程序、具体内容等,并与“黑名单”制度相衔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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