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信息通信专业技术岗位合同制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18.11.2014  13:4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消防总队,现面向社会招聘信息通信专业技术岗位合同制文职人员。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部队合同制文职人员是聘用到部队工作,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信息通信专业技术岗位合同制文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性别不限;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3.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

  4.具备2年以上IT或信息通信类行业从业经历,文字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

  5.性格开朗,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不怕牺牲,愿意长期从事值班备勤和灭火救援战斗通信保障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按照现场报名、考核、政审、体检、试用、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

  报名地点: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司令部信息通信处(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69号,总队12楼信息通信处办公室)。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简历及相关水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考核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考核方式,择优录用。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考计算机和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等。

  3、政审和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报考岗位录用人数2倍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的入围人员。

  4、签订试用协议和录用合同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经总队研究审定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表现优异者,总队将与其签订正式录用合同。

  三、待遇保障

  合同制文职人员的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3200起)、保险金及补助津贴(节日、值班等)组成,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单位统一安排2餐。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司令部信息通信处

  联系电话:027-87269115

  联系人:李参谋

 

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