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水缸”成“泳场”

25.07.2017  12:05

不让“水缸”成“泳场

——黄梅县垅坪水库管理处遏制水源地游泳行为 

(洪成朋)“赶紧离开,不要在水源地游泳”,7月24日下午,黄梅县垅坪水库管理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人员,对40多名来水源地游泳的人员进行了驱离。 

垅坪水库担负全县8个乡镇近50万人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保障,是黄梅上乡唯一一个安全饮用水水源地,日供水5万多立方,被誉为全县人民的“大水缸”。 

“受近段持续高温天气影响,这段时间来垅坪水源地游泳的人员暴增,有时一天能达到200多人,这些人都快把水源地当成了游泳场”。水源地管理工作人员李晖说。 

在水源地周边,记者看到,“禁止在水库游泳”“保护水源,禁止游泳”等标示牌和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不时还有水源地管理人员巡查。 

这是阻挡游泳者的护栏,都被人破坏了。”在水源地管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发现沿着水库岸边,围了近两米高的护栏,在游泳者下水的入口处,都被人为打开,许多地方的围栏都被恶意损坏。 

近年来,为做好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垅坪水库管理处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在水源地周围设置了警告宣传牌,警示标志牌,并对大坝取水口、白羊溢洪道等位置新建隔离护栏,就是为了遏制下库游泳现象,“没成想护栏屡次遭到个别游泳人的破坏。”垅坪水源地管理负责人陈敏告诉记者。 

今年,为了遏制水源地游泳现象,垅坪水库管理处早在5月份就开始了准备工作,先后在库区张贴公告8张,向周围居民和学校发放《爱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宣传册3000余份,集中宣讲水源保护理念2次。恰逢今年黄梅遭受严重旱情,水库管理人员在做好抗旱保收工作的同时,采取轮班值守,不间断巡查的方式坚持水源地的监督管理,为确保水源地管理效果,还邀请驻地五祖政府和公安部门进行支持,成立游泳监管专班,开展坐哨值班,制止在在水源地游泳的违法行为。 

据悉,《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否则将面临治安处罚,垅坪水库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此游泳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将会被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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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