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集中通报十个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在建工程项目

29.03.2016  10:30

     事故隐患往往隐藏在管理的漏洞中。3月2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在本月开展的一次安全督查中,发现部分地方的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管理不规范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共有十个工程项目被集中通报。

  本次督查发现,部分施工企业对节后复工隐患没有认真排查,排查工作仅停留在复工报告上。如武汉盘龙明达建筑公司总承包施工的应城市恒生云天半岛9#楼项目,其施工安管人员证书缺失,塔吊安拆资料、运行记录缺失,塔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项目监理方黄石市建设监理公司,在没有起重机械安装技术交底、未做运行检查、起重机启动按钮失灵、刹车系统失效的状况下,却没有制止继续施工,未能起到监理应有的作用。

  其次,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的情况依然存在。如湖北海盛建设工程公司总承包的天门市西湖公馆,深基坑部分基坑支护、防护未按方案施工。山东宁建建设集团,对其总包的三峡国际会展中心三期综合项目管理不严,起重设备未得到有效管理,现场QTZ63塔吊的部分零件存在严重磨损、松动、漏油,但没有及时处置。

  此外,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仍很单薄,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存有侥幸心理。如通山县第二建筑公司总承包的金羊广场项目,安全专项方案无法指导施工。宜昌市宏信公园里9#、10#楼项目,深基坑支护无设计,也没有基坑施工方案。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如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达标,各地可向省住建厅申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彭一苇)

  短评

  落实主体责任才能平安

  当前,湖北省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城乡大建设的重要时期。高层、高难度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高。“专项整治、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为强化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想了很多办法。但归根结底,保障施工安全,不能仅靠被动的监管。施工、监理等企业都必须认识到,自觉才是杜绝事故的重要防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才能平安。对一线工人,企业也必须尽到培训责任,给予良好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隐患。

  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甚至对隐患视而不见,到头来,只会自食其果。安全这根弦,时刻松不得。(彭一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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