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 出台《关于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19.10.2016  00:07

近日,监利县人民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处理有了政策依据。

      《意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便民利民、促进规范”的原则,从明确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逐步转换单独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证、妥善处理两证全无的不动产遗留问题、规范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和合理处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其他问题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操作办法。《意见》的出台让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仅有效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而且进一步规范了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