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湖北省地税局原局长等9官员受查处

09.10.2015  12:10

(记者杨宏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昨日召开的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省纪委公开通报7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案件,9名官员受处理、处分。其中省地税局原局长许建国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这是迄今我省“两个责任”追责级别最高的官员。“湖北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严厉追责,力度之大全国少见。”中国监察学会理事、武汉大学教授、博导李斌雄认为。

据悉,去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屡屡发生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公车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许建国对此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被免去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国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也被免职。

此次通报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还有:武汉市洪山区原区委书记刘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调离区委书记岗位,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杨琼鹏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等。

省纪委的通报在全省引起极大震动。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官员不敢得罪人,纪律就要得罪官员,不履行“两责”就要被追责,这将成为一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