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实施2015年度下学期 武汉理工大学 “爱心援助基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02.12.2015  18:57

各学院:

  为发扬友爱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帮助患重大疾病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5年3月设立“爱心援助基金”专项基金。现就本学期实施此专项基金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本基金资助范围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本人经三级甲等医院确诊,患有重大疾病;

  3、家庭生活贫困,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的;

  4、重大疾病范围为按照国家医保指定的重病范围,不包括先天性疾病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疾病,如车祸、打架斗殴致伤等。

  二、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辅导员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

  3、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对申请人资质、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

  4、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资助额度。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2月2日—12月13日, 申请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

  2、12月14日—12月18日,学院上报申请,交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基金会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资质、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交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

  3、12月21日—1月5日,爱心援助基金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资助额度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1月5日以后,发放“爱心援助基金”。

  联系人:乔云莉,陆燕红

  联系电话:87166368

  办公地址:马区西院第二行政楼107

武汉理工大学社会合作与发展处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1.爱心援助基金管理办法.docx

2.武汉理工大学爱心援助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