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三项增值税新政施行 湖北纳税人将获减税50亿红包

27.04.2018  17:38

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做客在线访谈 

  从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在内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将为湖北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这些举措具体如何落实?将给湖北纳税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4月27日,湖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现青做客省政府网在线访谈,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柳现青介绍,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发展任务。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此次增值税改革新政以“降税率”为主导,辅之以“提标准”和“退留抵”,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经初步统计,调整税率政策将影响到我省约16.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占全省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比例达65.3%。据测算,我省降税率、提标准两项政策将为纳税人减免税收至少50亿。

  柳现青表示,此次改革措施不仅是减税降负方案,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推动增值税立法的重要一环,此次改革的变化、要求和标准,不亚于一轮营改增改革。(喻敏、朱彦、王猛)

5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两项措施在湖北平稳落地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给企业降税减负,人民政府
多举措确保减税红利兑现
  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