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商局开展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

16.01.2017  21:06

为了改善全市道路交通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十堰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6日起至3月20日在全市开展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全市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市场经营秩序。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的重点:检查全市销售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行为;销售的车辆是否存在“三无”产品、是否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以及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侵权等行为。

该局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入了解辖区销售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经济户口。加大对销售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核查其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明等,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商标侵权、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