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西、湖南三省建立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

03.12.2016  07:03
  12月1日,副省长曹广晶代表省政府,与江西、湖南两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在京签署由我省牵头起草的《关于建立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标志着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协商机制提出,三省将坚持协同推动、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实行会商决策、协调推动、执行落实三级运作,加强对话交流、凝聚发展共识、协商重大事项,重点在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和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六个方面深入开展区域合作,合力打造中国经济“第四极”。   三省还签署了《长江中游湖泊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联合宣言》,提出要凝聚保护与修复长江中游湖泊生态的共识,制定总体规划、建立制度体系、推动工程实施,率先、务实、持久地实施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呵护湖泊湿地之绿,留住长江生态之美,为生态长江建设贡献“中游样本”,将长江中游建成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先行区。(吴文娟、潘俊杰)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