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株名贵树木被盗 三男子难逃刑罚

29.06.2017  05:04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8日电 (叶萌)“之前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以为盗走路边树木的行为没什么,没想到会违法犯罪……”6月26日,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汪某、张某某盗窃一案。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判处汪某管制一年;判处张某某管制一年。

  据了解,2016年12月中旬,李某电话邀约张某某和汪某帮忙拖树,李某开车搭载张某某在前面带路,汪某开货车跟随其后。车行至葛洪大道路附近时,李某和张某某挖取路两侧花坛内紫薇树8棵,红叶石楠树8棵,柞树2棵。汪某协助将上述树木搬至其货车上,运至了李某家门前,随后李某将所盗树木栽种在其家院内。经鄂州市华容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所盗树木价值共计人民币4695元。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村民,不要故意违反规定在公共绿化道挖根、剥树皮、剪枝等毁坏林木行为,情节严重者会触犯法律条例。在日常出行时,看到有破坏绿化的行为予以提醒,尽自己所能保护路边的花草树木。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