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度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16.06.2015  18:41

各有关市、州、县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湖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鄂科技通〔2014〕50号),现将2015年度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

  (一)选派指南。

  1.本专项计划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科技专项计划,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三区”输送和培养科技人才,为“三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2.本专项计划选派对象主要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和省内其他县市能够解决受援地科技需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业水平)、从事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或农村环保、信息化等相关行业的科技人员,优先选派市级优秀科技特派员(即除按照中组发〔2011〕23号文件正在实施的教师、医务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项之外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

  3.本专项计划服务区域为全省33个“三区”县(市、区)。

  4.本专项计划分为个人和团队两类,分别为“三区”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团队)、“三区”科技创新高级专家(团队)、“三区”科技创业人员(团队)、“三区”科技服务人员(团队)。服务时间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可以延续。

  (二)选派人员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

  (1)自愿为全省“三区”县市区服务,同意有关选派规定;

  (2)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水平。

  2.团队:

  (1)团队人员自愿为全省“三区”县市区服务,同意有关选派规定;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性思想,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3)团队一般由5-10人组成,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受援地需求紧密相关;

  (4)团队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业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三区”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团队):主要围绕建立“三区”科技创新智库和建设创新型县(市、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的战略问题研究;

  2.“三区”科技创新高级专家(团队):主要针对受援地主导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扩大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帮助进行行业重点科技攻关、行业技术预测与关键技术选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举办产业科技创新讲座等;

  3.“三区”科技创业人员(团队):主要是与受援地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受援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4.“三区”科技服务人员(团队):主要围绕受援地支柱产业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参与技术革新,解决具体技术难题,培养本土科技人才等。

  二、培养工作

  (一)培养方式:每年由各受援县推荐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特派员等,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分专业进行脱产培训和现地教学实践,培训时间为1个月,脱产培训和现地教学实践时间各50%。

  (二)培养人数:2015年全省计划培养199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相关单位及高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选派申报工作,积极组织专家和有关受援单位对接,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根据我厅下达的计划指标,组织科技人员认真填写《2015年度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申报书》。

  (二)各选派高校科研院所要结合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对到“三区”县服务的科技人员,服务期间其原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不变;服务期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待遇不低于在岗同类人员平均水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视同承担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完成了派出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要给予倾斜。

  (三)本专项计划经费来源和支持额度按照鄂科技通〔2014〕50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主要用于选派人员为受援单位工作的有关支出,如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等。

  (四)各受援市州县科技局接受的“三区”人才各项经费可纳入本市州县的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统计。

  (五)各受援市州县科技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推荐优秀的农业企业负责人、村干部、农技骨干以及优秀科技特派员等参加培训。

  (六)各受援市州县科技局和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对选派人员的跟踪服务和管理,积极与受援单位保持联系,为选派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有关市、州、县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应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材料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并将电子版发送 至联系邮箱。

  1.选派人员申报材料包括:

  (1)《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派出单位推荐表》(一式四份);

  (2)《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申报书》(一式三份);

  (3)《湖北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人员汇总表》(一式一份)。

  2.培养人员材料包括:

  (1)《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推荐表》   

  (2)《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汇总表》   

  附件:1.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派出单位推荐表

  2.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申报书

  3.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汇总表

  4. 湖北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考核表

  5.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及培养人员名额分配表

  6.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推荐表

  7. 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吴瑜  肖松

  联系电话:027-8713580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