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工商局“三举措”清理规范电子显示屏广告

19.08.2014  10:05

  针对辖区越来越多商家安装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发布广告,且广告内容良莠不齐的新形势,近日,天门市工商局在摸清情况、宣传法规、加强巡查的基础上对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一是成立专班,摸清情况。天门市工商局由商广科牵头,抽调1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三个专班,对城区所有街道及经营场所开展了电子显示屏调查摸底。专班经过走街串巷,掌握了全市户外电子显示屏的现状。目前全市共有户外电子显示屏62个,其中经登记投放的大型户外显示屏4个、不需登记的自设性户外显示屏58个。在此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录入了商家名称、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面服务、监管。

  二是宣传法规,引导自律。该局采取上门提醒、短信提示、行政约谈等方式,向户外电子显示屏所有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加强法律、自律意识,不发布虚假、低俗广告,积极发布公益广告。经引导,目前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已成为该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如在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茶圣故里共建和谐天,文明城市共享中国梦”、“和谐天门演绎精彩,文明创建赢得未来”等标语经大街小巷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后已脍炙人口,宣传效果十分显著。

  三是实行联动,强化监管。针对广告登记与广告监管分离的实际,该局为提高监管效能,实行局所联动,即利用OA系统建立户外广告审查登记信息的共享机制,及时将在工商窗口登记的户外广告信息告知基础工商所,方便其监管。同时,重点加强对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地段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日常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