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支队“四个三”举措扎实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10.09.2014  12:27

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州支队迅速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生火灾39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18.7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68.4%,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51.2%,亡人数下降66.7%。

一、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强力发动推进。 一是政府高规格部署。 市长叶贤林组织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会议纪要》,强调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市、区两级政府均召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签订责任状,制定下发行动方案,常务副市长杨军任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召开会议9次,层层签订责任状400余份,市、区两级领导带队开展消防检查20余次,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全员培训发动。 分级、分批对各行业部门一线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火灾高危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等“四类”人员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培训12次,夯实隐患排查整治基础。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 制定出台《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十条措施”》,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纳入201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项目;专项行动期间,支队纪委联合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局警务督察支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级对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织密网格,群防群治,彻底摸清隐患底数。 一是部门排查。 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育、民政、住建等11个行业部门监管单位全部建立底数台账,并将消防检查纳入本行业、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三告”制度,对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级向本地政府报告、向消防部门函告、向隐患单位通告督办,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摸排整治信息传递高效畅通。 二是全警排查。 深化多警联勤消防工作机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社区民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检查单位数、隐患整治数、执法办案数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提升民警工作积极性。建立“巡消合一”警务机制,依托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对重点监管“十小场所”开展灭火救援演练。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单位2745家,整改火灾隐患5139处。 三是网格排查。 将全市划分城乡管理网格3547个,赋予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提请市综治委,发动基层群干和网格员对全市1.5万家小门面、小商铺开展“网格化”排查。

三、科学整治,强力攻坚,强势整治重大火患。 一是创建排查整治新模式。 创新提出“全面普查、等级评定、量化考核、限期销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新模式。抽调20名监督员,利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33家火灾高危单位和383家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累计摸排火隐患10700处。逐一建立台账,对10700处火灾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对火灾隐患分级量化,并按照单位与监督员“一对一”责任“捆绑”,明确监督员列管单位的火灾隐患数量和分值。按照量化分值,定期核对通报监督员工作量,以此督促各消防监督员及所在大队限期整改火灾隐患,目前,共整改火灾隐患3300处。 二是科学论证整治。 该支队组建2支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技术指导组,对排查发现疑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甄选、论证,共摸排确定重大火灾隐患14处。同时,支队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整改、销案程序,严格整改方案和标准,确保一次性整改到位。目前,全市已有2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三是强化防消联勤。 建立“监督、排查、熟悉、演练、宣传”一体化警务执勤新模式。在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凡是立案重大火灾隐患,责任监督员和辖区中队必须到场,重点对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筑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熟悉和操作,同步开展预案修订、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四、全民参与,集中曝光,营造行动强大声势。 一是广泛宣传造势。 与《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全面合作,开辟“专项行动”专栏,全程报道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广泛张贴公告2000余份,利用鄂州消防手机报、鄂州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发送专行动宣传短信10万余条,在全市100余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滚动播放宣传短片,营造了铺天盖地的消防宣传攻势。 二是多媒体集中曝光。 在《鄂州日报》设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集中曝光9处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详细披露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等信息;联合鄂州电视台,集中曝光3处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单位,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三是发动全民参与。 规范“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在《鄂州日报》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奖励办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3起,查实举报重大火灾隐患举报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