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工商局“三个落实”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17.07.2014  12:40

  为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要求,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崇阳县工商局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监管,单位负责、公民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制定“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做好“三个落实”认真抓消防安全工作 。
  一、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排查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落实消防工作任务。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消防安全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醒目位置提示消防安全事项,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有针对性组织消防演练。三是正确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加强防火巡查督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在岗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培训。四是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消防前置许可的的市场主体,未经消防机关许可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或被撤销的,接到消防函告后依法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应经消防安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应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执照。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器材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冒劣质消防器材的行为。
  三、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专班,纪检组长姜胜旗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副局长曾高柔负责工商履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其他副局长负责联系点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工商所长、分局长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三是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贯彻“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针对消防工作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督办。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影响消防工作安全,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彭亚珠、方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