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突出“三个注重” 积极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体系

20.12.2016  19:38

近年来,  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深化“法律六进”的重中之重,以实现普治并举为导向,以普法阳光行动为驱动,以整合内外资源为助力,打造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校园法治建设相融合的新格局。

一、注重点面结合,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载体。近年来,武汉市在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相继涌现出“流动花朵”法治教育园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六大平台、法治文化示范学校等一批工作品牌。市普法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举办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全市共建立“阳光行动”示范学校37个,实现“四有”:有“阳光大餐”,每月举办一次国旗下讲话、漫画说法、普法情景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有“阳光门诊”,调动社会、学校、家庭力量,对问题青少年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有“阳光阵地”,打造法治长廊、法治楼道、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全方位的法治宣传载体;有“阳光连线”,建立有教师、家长、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交流平台。近两年,全市共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000余次,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万余次。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举措,全市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注重内外联系,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通道。一是联合党政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每月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依托团市委在全市社区组建的“四点半学校”、青少年空间,挂牌建设“社区青少年法治学校”,建立法律图书角,针对每天放学后及寒暑假等“监护真空期”,将学生组织起来,由公安、教育、卫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有计划地在社区对青少年进行健康、安全、防护、维权等法治教育,形成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的“无缝对接”。二是联合政法部门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利用资源优势,对问题青少年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心理辅导、跟踪帮教、监督检查等动态管理。全市各区均建立了教师、家长、政法干警、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QQ群,加强互动交流,提升帮教效果。近两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及人数、起诉案件及人数逐年下降。三是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统一安装法治宣传挂框8000余块,融入法治故事、法治名人、案例分析等内容。利用武汉丰富的高校资源,招募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走进校园,用更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舞台情景剧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三、注重普治并举,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体系。一是建立校园法务室。市普法办联合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四落实”(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三有”(有匾牌、有法务工作办公室、有办公设施)、“两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工作人员上墙)、“一台账”(法务室综合台账)的标准,在全市850余所中小学建立校园法务室。校园法务室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心理辅导员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帮助解决了一系列涉法难题。二是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全市13个区均按要求组建了教育法律顾问团,共聘请律师41人。教育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共审核合同159份,处理协调各类纠纷307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三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文化演出、法治征文活动、拍摄并巡回播放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带给青少年生动的法治体验。探索将“云技术”运用于法治教育过程中,使多校师生通过大屏幕实现同步听课、互动教学,实现校园法治文化教育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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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