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局“三个坚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20.03.2017  12:11

  一、坚持高标准锻造队伍。严把准入关,将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摆在选人用人的首位,将履职尽责、作风正派、群众满意作为主要考核要素。严格教育,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坚定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严格管理,深入查摆岗位管理、执纪能力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二、坚持严要求强化约束。严明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遵规守矩带头人,自觉接受组织与群众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国土资源法律规定,做到知法、敬法、守法,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搞“跑风漏气”行为。严守作风纪律,对“四风”问题亮剑,净化生活圈,管住身边人,管好自家人,在八小时外更要严格自律,守住底线。

  三、坚持硬举措强化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建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等,做到早预防、早提醒。强化社会监督,采用“互联网+”方式,借助微信、QQ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追责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追责问责惩治力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进行调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