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三个三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08.08.2014  11:06

 

自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鄂州支队紧密结合实际,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三个三措施,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

强化“三类考核”。 市政府考核。 市政府将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纳入2014年度对各区、开发区、街办及各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考核项目。 三级”督查考核。 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市局警务督察支队每月不少于1次、支队纪委每周不少于2天的频次,分级对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 。干部政绩考核。 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与责任监督员进行责任“捆绑”,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督员政绩评判重要依据,据实评定,奖优罚劣。

推动“三级查整”。 部门联动查。 采取行业部门排查与公安消防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居民住宅等10类重点领域的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排查。 分阶段整治。 实行分阶段、分步骤整治。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当场整改完毕,对于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由重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技术服务组对单位进行服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分阶段整治。 分批次销案。 对重大隐患整改进度,严格实行“日上报、周通报、月专报”,确保第一时间整改销案,并合理制定整改方案,每月定期督促,明确隐患整治节点,确保按期完成整治进度,按期销案。

深化“三式曝光”。 提醒式”曝光。 通过主流媒体对当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首次曝光,以提醒的方式推动隐患整治,利用舆论压力促使相关单位明确隐患整治责任、时限; 督促式”曝光。 对首次曝光后仍然态度消极、整改迟缓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督促式曝光。详细披露经县级媒体曝光后仍旧整改迟缓的单位的名称、隐患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倒逼重大隐患单位加大投入进行隐患整治; 施压式”曝光。 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对经市级媒体延续曝光后依然动作迟缓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跟进曝光,在全省范围营造强大舆论压力,引起社会和群众的高度关注,以施压的方式推动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