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

28.08.2015  12:49

8月26日,咸宁市工商局党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全市工商系统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市工商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党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咸宁市工商局党组按照统一部署,围绕“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在浙江和贵州考察、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组织部《建党以来党的不成文政治规矩的历史回顾及当代启示》等文件精神。会前,参会人员认真领会了《关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的通知》(鄂组办〔2015〕26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对正反典型案例特别是中央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近期省委通报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8起典型案例以及《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收录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认识。

在第二次交流研讨中,参会同志纷纷发言,从不同角度畅谈学习体会,查摆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亚明认为,坚持“三严三实”,就是要严字当头强素质,实字为本履职责,以实立身、以实为守、以实行事,提出要深化“三严三实”再认识,做“两为”干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良冰说,要坚持三严要求、三实标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偱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市局经济检查支队队长喻家瑾谈了如何践行“三严三实”,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沉心静气,扎实履职,敢于担当,敢于直面矛盾开展工作。

咸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卜桂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党组成员及副处级干部按照省局党组部署,认真开展个人自学,用好正反两面镜子,深入学习研讨,达到了深化认识、提升境界、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他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以“严字当头”修身用权律已。要严以修身坚定信念,把党性修养根植于心、力践于行,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纪律不走样、恪守规矩不变通。要严以用权不逾越规矩,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以“实字当先”谋事创业做人。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坚持按规矩办事。要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以为党为人民办事为目的,要实实在在地办有利于地建设和单位发展的事。要做思想务实、生活朴实、作风扎实的人。

        会上,他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查摆了当前系统干部存在的信仰缺失,精神迷茫等六个方面“不严不实”的表象和问题以及个人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尺,深刻理解“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自觉做到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服务和联系人民群众,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中,要从方方面面,涤荡歪风邪气,树立昂扬正气,从“”上要求、向“”处着力,不断反思,对发现和查找到的问题不遮不掩、动真碰硬。

他强调,要按照省局党组布置的“严以律己”专题研学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严和实的作风,更好地促进事业发展。要落实好省工商局王永高局长提出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信息监管等工作,将“严以律己”的要求贯穿于工商履职的各项工作之中,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来推动工商事业的全面进步,用工商事业发展的成果来衡量专题教育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