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屡次出轨妻子忍无可忍欲离婚 曾写婚内保证书

11.02.2015  20:40

  只因丈夫不听劝告屡屡出轨,28岁的吴女士终于忍无可忍,准备跟丈夫离婚,但她又担心丈夫提出非分的经济要求。近日,她拿着丈夫曾因出轨而写下的保证书,找到社区律师,询问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010年3月,经人介绍,吴女士与周先生登记结婚,住到江汉区满春街辖区,结婚之初,小吴收拾丈夫的一些私人物件时,发现丈夫婚前,曾与一位女性相好。平时,小吴有意无意提起,小周总搪塞敷衍,双方为此事经常发生矛盾。

  婚后月余,一天,丈夫彻夜未归,小吴想起他婚前曾有位女友,就穷追猛问,经不起妻子连番审问,小周就如实告知,确实是到前女友那里住了一宿,这一下,两人争吵升级,直到小周给吴某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与吴某好好过日子,如有三心二意,由自己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时,两人才重归于好。

  可事隔不久,小周再次与前女友前往外地旅游居住数日,小吴知道这事后,再也无法忍受,小吴提出离婚,并要求小周履行保证书所承诺的负责相关经济损失的义务。

  小周同意离婚,但认为当初的保证书是在妻子逼迫下写的,不应算数。

  “离婚后,丈夫曾写下的保证书有效吗?”小吴找到江汉区满春街中大社区律师、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邓斯丹律师咨询。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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