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企业超标排放被追缴逾351万和111万排污费

22.09.2014  13:21


人民网武汉9月21日电(鄢振刚)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公告,分别追缴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和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度二氧化硫排污费351.5529万元和111.6572万元。

近期,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公告湖北省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和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无脱硫设施,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湖北省环保厅依法对以上两家公司2013年烟气污染物排污费进行核定,并下发排污费补充核定通知书,决定分别追缴以上两家企业2013年度二氧化硫排污费351.5529万元和111.6572万元。

襄阳市环保局分别于2012年3月、2014年3月和2014年6月按照相关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程序,对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执行了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分别于2012年5月、2013年11月和2014年3月按照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程序,对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执行了罚款8万元、8万元、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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