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将推万户家庭光伏电站 每度电国家补贴0.42元

13.12.2014  12:25

  家庭光伏发电,国家给补贴,余电还可卖钱,这种好事为何推广缓慢?昨日,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和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专门就此组织研讨会。记者会上获悉,行业协会拟明年在全省推广5000—10000户家庭光伏电站。

  困境:屋顶使用权成瓶颈

  家庭安装光伏电站,一般投入三四万元或五六万元即可,安装只需装上光伏板、逆变器和两块电表就行。每发一度电,国家补贴0.42元,用不完的电,还可以并网卖电。而且,屋顶安装了光伏板后,还可以有效解决漏水和隔热问题。然而,目前全省仅100多户安装了光伏电站。绿色节能又省钱的家庭光伏电站,为何推广难?

  武汉民得高科综合节能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新民等光伏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屋顶使用权问题是首个拦路虎。多层和高层以上住宅,屋顶资源归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给业主开具证明。尤其是多层和高层屋顶资源有限,不便安装光伏电站的楼层业主也不愿支持自建光伏电站,这增加了物业公司开安装证明的难度。

  再加上安装光伏电站,不少小区的供电设施需要改造才符合安装条件,上百万元的费用由谁买单仍困扰着不少小区。

  办法:可引入投资主体做样板工程

  丽岛物业等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家庭光伏电站发展缓慢也跟商业模式有关。目前,家庭光伏电站,投资主体均是个人;若是引入第三方投资主体,对小区光伏电站安装进行投资,这样,可以让所有业主获得一定收益,屋顶问题或许就容易解决。“在楼盘施工时,对家庭光伏电站在设计、施工中提前预留位置,或对推广有积极作用。”中南设计院有关人士说。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先期可以考虑由一些开发商对部分楼盘进行投资,做出示范楼盘,供购房者选择。成熟后,可推广这种模式。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会长周延强强调,明年行业协会将在全省推广家庭光伏电站达到5000—10000户。另据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除了国家补贴政策正在执行外,我省地方配套补贴政策还在拟定中,预计明年可出台。

  说法

  不妨碍其他业主利益 屋顶使用会获法院支持

  对于屋顶使用权的问题,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守辉表示,根据《物权法》,家庭光伏电站属于自发自用,合理使用不妨碍其他业主公共利益,打官司时就会获得法律支持。如果其他业主拿不出反对别人建光伏电站的正当理由,法院就会驳回。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