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店铺是二房东转手 9万元门面转让费打水漂

25.08.2014  09:15

  楚天都市报讯 王某反映,他租了一间门面做生意,合同尚未到期,商业街改造时,他临时搬出,如今再次搬回却成了难事,而租门面交的9万元转让费也打了水漂。

  今年39岁的王某,东北来汉创业已有3年时间。去年6月,王某在武昌区南湖相中一间门面房,并以9万元的转让费接手。由于店铺临近高校,生意还算不错,在第一年的合同到期后,他又续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明年3月份到期。今年6月份,为配合商业街改造升级,商户们都暂时搬了出来。“如今,有的门面改造好了,部分业主已入驻,我却被告知门面另有安排。”王某说。

  昨日,记者看到王某签的合同,上面租房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且注明“期满可优先续租”。

  合同明明没到期,为何不能入驻?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房东。对方称“门面已经退了,你去江宏集团咨询一下吧”。原来,整条商业街的门面都属于江宏集团,他只是个“二房东”。

  江宏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对转租行为完全不知情。“转租最起码应该告知我们一下。”该工作人员称,王某的门面,原租赁合同六月份已到期,因没有提前说要续租,所以门面已被收回另租他人。

  在此,本报提醒租户多留个心眼,应弄清楚门面的真正权属,同时租门面时,应对支付的转让费,让对方作出使用时间的具体说明,以便维权。

  记者叶文波 实习生汤思琴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