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把握“七个首次”领会国土资源工作新要求

06.03.2017  10:32

  去年12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集中体现在“七个首次”。

        首次 提出设置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建设用地及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安全。《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督检查范围。

        首次 将耕地定位为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明确一般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的,必须依法报国务院审批。

        首次 提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

        首次 提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可以用于占补平衡,允许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有偿调剂。

        首次 提出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责任主体给予经济激励。

        首次 提出对生态功能重要的国有土地全面实行有偿使用,逐步扩大对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首次 提出建立国家权益金制度,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除特殊情形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