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男子酒后滋事毁坏财物被拘留

24.12.2014  04:58

    因为不满服务员的念叨,借着酒劲,40岁的沙洋男子周某在一茶楼内大吵大闹,并将茶楼内的茶杯、玉器装饰品等物品被砸坏,而他为自己的行为换来的是15日的行政拘留。

    20日15时许,荆门东宝公安分局泉口派出所接到报警:象山大道一茶楼有人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迅速控制住茶楼内一吵吵闹闹满脸酒气的男子,并将其带至派出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内男子拒不配合调查,不停的踢打醒酒室门,见此情况,民警只得将其约束至酒醒。

    待男子清醒后,经调查得知,原来该男子叫周某,当日上午在茶楼内喝茶,直至中午午饭时分离开茶楼,离开之前,周某交代茶楼服务员将其喝茶的两个卡座预留,谁知等其饭后回来发现之前预留的两个卡座只剩下一个,其喝茶的杯子也被收走,不满的周某便找服务员理论,服务员见状连忙为其重新倒上茶。周某交代称,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听见一个服务员嘴中不停的在念念叨叨,认为就是在说自己,很恼火的就将桌子上的茶杯一个个的拿起来往地上砸,后又到茶楼总台旁将一个玉器装饰品砸到地上并把吧台上的名片等东西都掀到地上。

    目前,周某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袁红忍)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