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专偷办公大楼获刑

12.08.2014  20:38

  本网讯(通讯员 熊昊 张航)两年之内,盗遍大半个潜江,专挑政府企业办公楼下手。上周,潜江市检察院收到判决书,潜江市法院对该院提起公诉的秦某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秦某生于1969年,湖北省潜江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秦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携带手电筒、弹簧刀等作案工具,采取翻墙入院、撬门、撬锁等手段,先后在张金镇、熊口镇等15个乡镇、办事处及管理区偷盗政府企业办公大楼。两年间,作案25起,共盗得现金59390元和价值90925元的物品。2013年10月,秦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传唤,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据秦某所述,其专挑办公大楼下手,是因这些地方夜间防范相对而言比较疏松,部分门锁老化易撬。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系自首,综合各种情节,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