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制办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

23.02.2017  18:05

为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及《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市政府第261号令)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法制办近日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做到“应出尽出”;对本单位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按照《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规定,积极出庭。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实行绩效管理。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在案件开庭审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出庭应诉情况报市法制办备案。市法制办将对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每季度统计汇总,定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对有案件开庭审理但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单位,将报请市政府有关领导,点名通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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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