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25.03.2016  18:19
 

  

  3月24日,湖北省文物局在武汉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实施工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省文物局副局长王风竹、赵令珍出席会议,各市(州)文物局长或文化局分管局长、省直文博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意见》主要内容,结合各地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对下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思路。一致认为,《意见》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是一个内涵丰富、针对性强、意义重大的纲领性文件,是一个非常及时、很接地气、振奋人心的政策性文件,是做好“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的基本遵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改革创新,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文物事业新发展。

  黎朝斌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就《意见》中的部分新提法和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文物工作一项重大的任务。各级文物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精研细学。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导的方式,对照国务院《意见》,原原本本、逐条消化吸收,领会精神内涵。二是协调推进。各级文物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推进《意见》分解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各级文物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微信、微博,加大政策解读,扩大舆论宣传,开展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汇总归纳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五是学以致用。各级文物部门要把《意见》作为开展工作的思想武器、行动指南,全面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大力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抓好文物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加快文物强省建设进程。

  黎朝斌强调,为深化学习贯彻《意见》成果,结合全省文物工作实际,针对目前文物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要着重强化田野文物安全保障措施,省文物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推行“县为基础、一处一策”的责任体系建设,即以全省148处国保单位、850处省保单位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分级逐处制定保护措施,实施精准、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文物安全目标的“一处一策”制度落实;建立以县为基础,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四级组成的责任体系,完善县文化(物)局、乡(镇)文化站(中心)、文物保护员三级责任链条,加强公安、消防、国土、规划、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市(州)文物部门的执法督查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以县(市、区)文物部门、乡、镇文化站(中心)、村委会、使用单位(人)构成的执法巡查体系,筑牢夯实湖北文物安全基础。

  赵令珍通报了2015年全省文物安全保护综治考评情况。王风竹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国务院《意见》精神,督促政府履行职责;围绕黎朝斌局长讲话,按照“一处一策”的要求制定好每一个文物点的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体系链条,严格责任落实;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意见》精神的宣传,为文物工作营造更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