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扇永远亮丽的窗口

09.07.2015  18:00

      山环水转,水绕山行,在风光秀丽的观音湖畔,坐落着孝昌人民法院观音湖景区巡回审判法庭。提起观音湖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可谓无人不知晓,这个只有3位正式干警的小小巡回法庭,担负着观音湖风景旅游度假区共15个行政村,总面积1400平方公里,人口近5万的司法保障任务,多年来,观音湖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干警为孝昌旅游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景区,默默坚守奉献,被人们誉为碧水青山的“忠诚法律卫士”,景区巡回审判法庭迈入了省、市“先进法庭”行列。成为孝昌远近闻名的一张司法名片。

            为了朝阳产业常兴

         拥有“4A”头衔的观音湖风景旅游度假区,近年来蜚声省内外,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因旅游引发的各类纠纷也纷至沓来。据孝昌法院院长肖中兴介绍,景区巡回审判法庭每年受理的涉旅游案件约占巡回法庭受案总数的二分之一。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景区巡回审判法庭牢固树立“涉旅游纠纷无小事”意识,积极配合管委会做好景区的整治和管理工作。“让观音湖旅游产业常兴,我们责无旁贷。

         2014年夏季,武汉游客张老伯,在家人陪同下,兴致勃勃参加了观音湖龙头石,因爬山导致九级伤残。被告认为已向张老伯告知65周岁以上不得上艇爬石,因原告隐瞒其真实年龄,才使其加入登山队伍,所以被告公司对原告不承担赔偿责任。受理该案后,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干警放弃双休日,立即前往被告处送达相关应诉法律文书,并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条文。经开庭审理认为,原告的年龄与伤残并无因果关系,被告提供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旅游项目,应当负有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原告购买了门票,并上游艇登山游览,双方已形成旅游合同关系,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应尽最大所能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但原告隐瞒自己年龄,也使被告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按2:8的比例划分了原、被告的责任。被告赔偿张老伯医疗费、交通费等共5万余元,判决后,双方表示理解,被告如数将款打入原告帐户。 

            为了景区和谐常驻

            今年2月23日,如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干警巡回审理过程中就地审理一件涉及民生系列案件。当事人郑某因经营困难,拖王某欠款6万余元,致使多次上访,景区巡回法庭稳妥调处了案件,多次前往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并争取管委会的支持,经过法官辩证析理和耐心疏导,被告认识到不屡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并承诺积极还款,分期支付。但到今年6月8日,早日过了分期付款的期限,郑某仍未履行义务,要求强制执行,景区巡回审判法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局,对郑某实施司法拘留,之后,其亲属积极帮助筹措资金,终于付清所欠的归难侨款。原告领到这笔久拖不决的欠款,感激不己,连声称赞景区巡回法庭勇担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调解,是一项传统的司法制度。近3年来,法庭的诉讼调解率均达到85%以上。在巡回办案中,景区巡回审判法庭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利用干警在当地群众中的亲合力,积极配合管委会做好景区规范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因景区管理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2013年,一些老船工对景区管理职能调整不甚理解,拒不退出位于景区内已超期使用的游船,且矛盾不断升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接到立案申请后,景区巡回法庭干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根据景区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作为辖区内的群众,当事人对法庭十分信服,“我们从规范景区管理的大局出发,对村民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气氛很快缓和下来。”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庭长介绍说。最终气氛得到缓和,事态平息后,法官们还深入村民家中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地防止了一起恶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为了司法窗口常亮  

            建设服务型法庭。推进便民诉讼,加强普法宣传,关注辖区民生。挂出便民诉讼牌、工作流程牌,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开展巡回审判,争取当庭兑现,做到案后跟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做到便民、为民,为其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13年11月,年近七十的王老伯被外地车撞伤,因肇事方未赔偿损失,他于2014年3月委托他人到巡回法庭起诉。景区巡回法庭了解到王老伯家人长期不在家中的情况后,当即上门立案。近三年以来,法庭共为老年人、残疾人上门立案57件63人次。共审理案件338件,接待来访群众742人次。为了使遭遇不幸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法庭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共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35件,金额达23.6万余元。

            建设高效型法庭。完善法庭工作制度,简化办案流程。组织案外、案前、案中调解,每月审查案件质量,出现错误及时补救,提高办事、办案效率。努力做到当日立案,尽快审结,及时送达,及时执行。

            建设数字型法庭。加强电子文书管理,实行“新带老”、“一帮一”推广电脑办公,配备数码相机,添置电脑办公设备,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做到审判信息化,文书电子化,数字常态化。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配备电脑,实现与院机关局域连接,满足专线语音和视频的通信、业务数据传输的需要,景区法庭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法庭。

            建设节约型法庭。尝试建立法庭资源合理利用机制。严格控制办案经费;利用远程网络,缩短办案周期;制作法庭开销明细表,制定打印、复印纸张使用办法和电器、车辆使用的问责机制,切实做到减少办案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硬件要硬,软件要优。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大作“无缝化管理”文章,先后制定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涉及立案信访、审判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方方面面。在立案信访环节,他们针对不同当事人的情况,采取口头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制度。在审理管理环节,从案件繁简分流、送达、排期到庭审、合议,直至法律文书制作、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审判活动的每个细节都被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处处体现制度管理的效用。

          近年来,孝昌法院观音湖巡回审判法庭按照全院“整体工作争先进位,具体工作创立特色”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司法和谐”的主题,坚持“司法为民”,结合自身特点,服务景区旅游经济发展;推行五员五卡,化解群众矛盾。妥善审理涉旅游案件,每件案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孝昌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旅游活县、旅游兴县”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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