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十个一律”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03.06.2014  11:48

  日前,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组织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制定出台“十个一律”措施,对全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促进。

  一是对凡是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屡查屡犯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二是对凡是肆意编造事实、刊播和传播假新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三是对凡是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报刊、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四是对凡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使、纵容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五是对凡是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驻地方和驻外地机构,一律撤销;六是对凡是未经媒体本部批准,由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擅自聘用的人员,监督其一律辞退;七是对新闻媒体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人员一律吊销新闻记者证;八是对凡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申领新闻记者证、因违法违规被处理的人员,一律清退;九是对凡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十是对凡是履职不力、监管失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执法活动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