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出台《黄石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

17.01.2018  10:25

为规范居住证的服务管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黄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黄石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针对来我市工作、学习或暂住生活的流动人口。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是居住证办理。明确了办理居住证的条件、程序及证件采录的信息、收费标准。

三是公共服务和便利。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在本市享有“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是居住证管理。规定了居住证的信息变更、签注、注销、中止、换领、补领的手续及流程。

五是法律责任。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自的法律责任。

六是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后施行。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了“七个零门槛”,凡自愿将户口迁入黄石市的,且只要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均可成为本市居民。《办法》的出台为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吸引、留住人才来黄石工作、生活,提升黄石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公安局)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