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置退役士兵从给岗位到给技能 自主创业享税收优惠

25.11.2015  08:49

  穿上军装保家卫国,脱下军装建设家园。为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近年来,湖北省不断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全力推进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

  据省民政厅介绍,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义务兵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士官每服役一年补助1800元。

  此外,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还可享受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在工商服务方面,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