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2015年第五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
自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两品一械”违法广告的数量大幅下降。今年8月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的违法药品广告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2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9条次。9月份,监测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条次,未监测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元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利水消肿。用于水肿属于瘀血内阻,水湿阻滞证者,以及慢性肾炎所引起的水肿、腰痛、蛋白尿、头昏、乏力等”。广告宣称“消除免疫复合物,修复肾小球过滤膜,对各类肾病总有效率为99.8%,能治疗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肾病患者等”。
二、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益气聪明丸”,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广告宣称“杨松林益气聪明丸,每天吃一次,当天消耳鸣,7天听见,一月能听清,90天根治耳鸣耳聋等”。
三、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其适用范围为“气血闭阻、经络不通所致肌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阳气不足脏器虚寒所致胃脘痛、腹痛、腹泻、前列腺疾病”。广告宣称“20分钟可去疼痛,提高人体免疫力,可治疗骨质增生、类风湿、失眠、糖尿病等疾病,并且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四、海南百舒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唐缘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钙胶囊”,保健功能为“增加骨密度”。广告宣称“对颈、肩、腰、指关节、股骨头各个部位的风湿骨关节病有特效,远离风湿骨病等”。
五、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华信牌硒尔康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延缓衰老”。广告宣称“服用北大硒尔康早晚各2粒等于100克虫草、人参、等于3小时有氧运动。可以治疗冠心病、失眠、高血压、妇科炎症、乳腺增生、生殖系统疾病等”。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