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贫困县约束机制 严禁形象工程禁建楼堂馆所

27.07.2015  10:12

      7月25日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贫困县将受“紧箍咒”约束。

  《约束机制》分十部分,其中一至六部分为贫困县必须作为事项;七至十部分为不能和严禁作为事项。

  近年来,一些贫困县超标准修建办公楼,超能力举办庆典,超水平建设标志性建筑,甚至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一边享受贫困县政策,一边过奢侈浪费日子。《约束机制》出台,将有效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约束机制》要求,各级切实落实扶贫开发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严格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实施“限期脱贫”责任制,确保扶贫开发责任落到实处;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资金与项目监管;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明确贫困县禁止兴建各类形象工程、禁止开展各类形式主义活动;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明确贫困县禁止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明确要求贫困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三公”经费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