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碧水蓝天永驻
以生态建设为主线谱监督进行曲
作为一座正在发力追赶中的城市,承载着省域发展战略期望和使命,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是宜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已经成为宜昌市民的共同梦想。但在全力向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的过程中,自然生态环境却不断受到挤压,面临的资源环境挑战压力增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
一座伟大的城市首先是宜居,宜昌兼具山水之优,大自然赋予了宜昌山水城市特色,一定要把生态空间留给未来,让绿色福利惠及子孙后代。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识,为此,他们把共识变成了一项项实实在在的依法履职行动。
回望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一条清晰的脉络,那就是积极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生态建设作为人大监督的发力点,以生态建设为主线谋划和推动整个人大工作,谱写出一首首铿锵有力的监督进行曲。讨论通过了对城区生态建设实施监督主要工作安排方案,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将监督工作内容分月分项逐一进行排表,贯穿整个年度,综合发力,运用多种履职手段,加速推动城区生态建设,重点突出,指向具体,内容务实。
实施议案办理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市人大每年都围绕重大民生问题确定大会议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去年以来新明确的工作重点,市人大议案办理自然就聚焦城市生态建设。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16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宜昌生态建设,打造山绿水清天蓝城美宜人之城的议案》,列为大会唯一议案。
议案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打造山绿水清天蓝城美宜人之城。特别是在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时,应当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生态建设,高标准打造,走在全省前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破坏了再去恢复,需要付出巨大代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蔡运华、赵儒铭提出,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生态建设监督要落实到指标上,整治有目标,年度有计划,还要重督办。
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领导挂帅,成立全面加强城区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组织推进,完善综合考评体系,给相关部门排出了城区生态建设任务分解表和项目进度时间安排,全面推进“十大生态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给人大代表和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构建生态制度体系,保护好宜昌特有的丘陵山体、水系、林地、湿地、河湖,保护和建设好“三楔四廊”生态网架,构建环城森林屏障和长江两岸绿色走廊,打造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山水新画卷。
自此,市人大开始全力办理议案,并列入三年监督计划,持续三年跟踪办理,力争议案办出成效,留住青山绿水蓝天,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制度发力打好人大决定“组合牌”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建一提出,人大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要将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用法治思维对生态建设进行总体谋划和制度设计,督促建立生态建设长效机制。
2014年5月,宜昌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加强城区生态建设的决定,随后又依法作出加强城区山体及水域保护、对城区运河生态公园等第四批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批准置换王家河公园部分公共绿地等多项决定。促成市政府编制完成《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及相关专项规划,制定了宜昌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宜昌生态市建设规划等配套文件正在抓紧制定,城区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今年1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议案》,会议作出了批准环境总规的决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了两项重要决定,即关于对运河水体及两岸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城区生态红线保护的决定,已累计已分5批对建成的35块城市公共绿地依法进行永久性保护。
继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作出决定划定生态环境保护三条“红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将全市48.83%的国土划定为生态功能红线区,将29.99%的国土划定为水环境质量红线区,将16.65%的国土划定为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实施生态环境分级管控。生态功能红线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大规模工业和城镇开发活动,水环境质量红线严控排污,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内禁止废气排放企业和高污染燃料。同时,要求大力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的功能。明确到2030年,宜昌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环境质量清洁健康,资源利用高效持续,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多管齐下专题询问显威力
助推生态项目建设重在多管齐下。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集中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市政府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并实施加速推动城区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强力推进生态建设,2015年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精心操作,有备而问,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区生态建设专题询问。充分调研,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在询问中,参加提问的委员、人大代表都体现了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言民所欲言、问民所欲问,切中要害,善于提问,问到“关节点”,敢于真问,问到“骨头缝”,勇于追问,问到“南墙根”。 市人大代表赵晓俊向市政府提问:“城区两座热电厂粉尘污染严重、市民关注,政府多次承诺关闭,为何迟迟关闭不了?”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新向市民作检讨,并郑重承诺年底前关闭城区两座热电厂,力争提前到10月。
之后宜昌人大对专题询问内容进行了综合整理,列出了20个需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纳入到全面加强城区生态建设的审议意见中,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付市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会后3个月内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宜昌专题询问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的好范例。”
开创专项整治重点督办模式
专题询问在于“问”,而不止于“问”。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生态建设监督重点,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定出倒逼监督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月推进,全程跟踪。确定关停城区安能、美联两座热电厂、改造沿江12个排污口、治理宜昌运河等三项整治任务。10月,重点督办城区两个热电厂关停,根除粉尘污染源;11月,重点督办城区长江排污口依法封堵和关闭;12月,重点督办城区运河综合整治。
经过多方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去年10月31日,宜昌城区运行多年的安能、美联两座热电厂正式关停,市民再也不受烟囱粉尘的侵扰了。据测算,宜昌城区大气二氧化硫含量下降60%,煤粉灰污染大幅度降低。至去年底,宜昌城区沿江12个排污口整治工程已经竣工,得到全面改造;市级财政投资1.6亿元,完成了宜昌运河中下游综合整治和景观建设,将宜昌运河打造成城市河流生态廊道、城市景观休闲廊道、城市文化展示廊道,昔日污水四溢、垃圾成堆的宜昌运河已呈现出水清、岸绿、景美的可喜局面。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强运河整治的议案通过3年时间的办理,已经圆满收官。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运河水体及两岸公共绿地纳入了永久性保护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仍在路上
在市人大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加快实施了一系列生态项目建设,包括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及生态修复、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三河十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城市添绿增景、绿色交通、蓝天工程、点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整理美化亮化等“十大生态工程”。目前,“十大生态工程” 已全面启动,部分项目已初见成效。
5月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再次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划定生态环境保护三条“红线”,宜昌出台最严大气污染管控方案。严管工业企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燃煤污染、油气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对污染管控不力、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责任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评文明单位资格。对不落实污染管控措施的企业和相关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相关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工程招投标等13个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禁止。
从今年5月1日起,宜昌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各地加强巡查和抽查,成立禁烧综合执法组,分片包干,严格执法,首例罚单已经开出。
市政府成立了市扬尘防治联合督查专班,重点开展施工工地、主干道路、渣土运输、物料堆场、裸露泥地等扬尘的防治专项督办检查,凡防尘设施不到位的、PM10超标的,一律停工整改。5月22日,市住建委组织6个检查组,对宜昌市346个在建建筑工地开展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大检查,每日从电脑中随机抽取8个建筑工地,接受全面检查,没有制定扬尘治理措施的在检查考核评分中当日扣10分,并作出处罚。
市环保局启动应急应对机制,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领导包片,监察人员包厂,加大建材、化工、燃煤发电等重点废气排放行业现场检查频次,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监督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转,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止超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市环境监测站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并会同气象部门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国宜昌网、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随着人大决定和人大系列监督的逐步落实,生态项目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红线保护行动的加快进行,宜昌这个 宜居宜业宜旅的城市形象 正在展现,宜于昌盛之地指日可待。(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黄书祥)
责任编辑: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