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进行时 ——建始:“三个专项督察”确保规范执法
本网讯(通讯员 牟方宇 王丽)“对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人员,要严格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尤其是一人持多个公司资料来查询的哟!”“明白了。”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建始县检察院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组成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察小组,开展“三个专项督察”,包括办案安全防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和涉案财物扣押处理共三个内容,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在规范执法执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请问,你找谁?”督察人员发现一陌生男子在办公楼三楼走廊里焦虑不安。“通知我来检察院接受讯问,我就过来了。”督察人员察觉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便迅速要求法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办案区,并提醒办案部门要与法警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当前,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两扩大、两减少”原则的落实,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明显增多,但也给办案部门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防范压力。督察组专门研究后,发出《关于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通知》,要求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认真学习并落实高检院《关于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及其他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规定,办案部门与法警队就传唤、看管做好职责划分与工作衔接;行政装备部门做好机关安全管理与防范,建立健全来人来访接待登记通报等相关制度,电话、登记簿等保障到位,人员与责任到位;严格落实涉案人员、信访人员不得上二楼以上办公室的规定。同时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式抽查,对执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从严问责,警醒检察人员随时紧绷规范司法弦,确保机关安全与办案安全。
“录音录像前,有没有收到办案部门的《录音录像通知单》?讯问过程有没有在录像中全程全部全面反映?对录制后的光盘有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封存、现场签字及现场移交?”督察人员通过抽查部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资料、提讯职务犯罪嫌疑人登记台账、询问检察技术人员、办案工作人员相关问题等方式,本着“大家来找茬”的共识,督察检察人员是否做到录前录中录后都有规范的操作流程。该院还组织办案人员反复学习《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对在办案区及看守所进行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从办案部门申请,到技术部门受理、录制、录制完成后的归档程序进行规范。
“某某案件已经不起诉了,是否对涉案财物做出了处理?离处理期限只有5天了喔。”“某某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法院已经判决认定与违法犯罪无关了,有没有及时返还给犯罪嫌疑人啊?”督察人员来到公诉科通报抽查情况。该院紧紧围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扣押与处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该院自2012年以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公诉部门部分案件扣押财物情况进行了清查。通过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涉案款物情况及案管、财务部门涉案款物台账,查阅卷宗,询问办案人员、当事人等方式,紧盯关键环节,看冻结、扣押、处理程序是否正当;看法律文书和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备;看账与物、账与现金是否相符;看是否存在未立案先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者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看该返还的是否返还,该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是否移送,该上缴财政专户的涉案财物是否上缴。通过一案一督察表,对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确保涉案款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用机制促进规范,用监督强化规范,用整改推进规范,把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办案、队伍建设等同部署、同推进,提升了干警的规范执法水平,增强了该院的执法公信力,努力让规范司法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