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直“弯弯树” 唤醒“梦虫虫”——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梦虫虫花园”工作室侧记

10.05.2016  13:32
  

      本网讯(记者 邓七一)清江,恩施人的母亲河,巴国子民坚韧的生命脐带。伫立在清江河畔的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里,有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梦虫虫”工作室,如春风化雨般,用心开展查办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用情帮助未成年受害人,用大爱书写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天上星星眨呀眨,地上“梦虫虫”爱娃娃

  “梦虫虫”,源自恩施方言,意指懵懂无知的孩子如正身处梦中、将醒未醒、迷迷糊糊的意识形态。这个阶段的孩子不谙人世,却容易自以为是,对世界充满新鲜与探索的好奇心却又容易冲动犯错。而关爱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不仅仅是学校和家长的事,更是政法机关的责任,是整个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正是基于此,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倾力打造了“梦虫虫花园”工作室,担负起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2013年4月成立至今,恩施市检察院未检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1件137人,审查起诉案件263件503人,依法成功抗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份、检察建议46份;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次;指派法律援助律师168名,委托市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152次,自行调查86次,提供亲情会见214次,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57次,通知指派合适成年人16次,附条件不起诉76人,相对不诉86人,进行法治宣传28次,司法救助4人,救助资金18000元。

  家乡的茶园开满花,迷途的羔羊已回家

  事发:去年9月3日,17岁女孩小冰(化名)在恩施市某高级中学内,邀约4名女同学,先后将另外4名女同学强行带入寝室进行辱骂和殴打,并用手机拍摄了部分视频。

  审案:案件由恩施市公安机关移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后,检察官在办案讯问中发现,小冰情绪偏激、且言语中透露出对问题认识的避重就轻。

  帮教:为对小冰进行较为彻底的帮助,在征求她和她母亲的意见后,检察官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对她进行了心理测评,结果表明小冰确实存在认知上的多项偏差需要矫正、容易行事冲动、不计后果。与此同时,检察官带着大学生志愿者到小冰家中、居住地、学校多方走访,了解到她平时并无不良记录,是一个低保户家庭的独生女、父亲残疾、母亲无业。

  情况掌握清楚了,检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师对小冰开展了多次耐心疏导,使她逐渐放下了对人和事的偏激理解,多了理解和包容,小冰含着泪水请求检察官帮助她复学,未检科的检察官尽最大的努力协调此案的民事赔偿、谅解事宜,帮助她实现了重返校园的心愿。

  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则由案件承办人进行个案分析,“量身打造”考察帮教计划,并及时与其家长、学校、所在居委会或单位保持联系,关注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使他们顺利回归学校、家庭和社会——

  品学兼优的阳光男孩小青(化名)现在是武汉某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读高三时,他却因性格内向、学习压力增大而沉溺上网,经常因老师、同学的只言片语就产生怨恨,消极情绪使他心理发生了异样的变化,每天晚上趁夜深人静潜入教师办公室等地方盗窃老师、同学的财物,或者毁坏同学的文具等以泄愤。被学校保安当场发现后交给了公安机关,因盗窃数额达万元、被害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公安机关以小青涉嫌盗窃罪,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未检科对小青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到,他除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际外,曾经还有心理疾病患病史。于是为他制定了一套从学习、生活、生理、心理上双管齐下的帮教方案,给予他最大的支持。未检科经过审查案件,依法对小青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一年,让他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最终,小青得以重返校园备战高考,开启了新的人生。

  把心串一串,串成一个同心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执法理念,在办案中采用谈心式的讯问方式,消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内心恐惧和抵触情绪,促进沟通交流,并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同时,通过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及干预辅导机制,对犯罪手段特别、犯罪动机特殊、心理状态可能存在异常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评估,对其成长环境进行调查、走访。

  2014年11月29日,小南(化名)因阻止他人撕广告未果,便将人打成轻伤二级,被警方立案侦查。2015年12月14日,小南又因在酒吧外寻衅滋事再次被警方立案侦查。一个不满18岁的孩子,一年2次涉嫌犯罪,引起了未检科检察官的高度关注。

  小南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恩施市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检察官调查发现,问题少年的背后果然有一个问题家庭:小南的父亲因车祸在他十岁时去世,就读初中时,母亲另嫁他人,后父性格暴躁、经常当众辱骂殴打小南,所以小南经常逃学、离家出走,在外结识了一群不良社会青年,养成了好逸恶劳、逞强斗狠的个性,初中毕业后也不再读书,最终因“义气”帮“大哥”打架斗狠,成了犯罪嫌疑人。

  显然,对小南的帮教难度很大、过程会很艰辛,检察官感于母亲的不易、孩子的无知,决定挑起这个重担。对小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12个月后,设立了检察官为主、法律援助律师、企业负责人为辅的帮教小组,对他开展长期跟踪教育,并通过人社部门联系企业为小南安排上岗培训、找到适宜的工作。学习了工作技能,有了必要的生活保障,结识了新的工友,脱离了以前的社会不良群体,小南终于逐渐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恶习,开始了新生活,稚嫩的脸庞上也有了同龄人的阳光笑颜。

  为全方位做好保护工作,未检科对同案的未成年和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实行分别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开庭,避免两个不同群体交叉感染,从而提高教育改造的效率。

  用真情描摹花朵  将温暖留于心底

  在办案、帮教的同时,恩施市检察院实行内外联动,深入辖区学校、街道、社区、监管场所、电视台等,广泛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大预防”工作格局。

  2013年,该院与恩施市教育局签订了《法制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了10名青年检察干警担任恩施市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对在校学生适时开展讲座、参观、模拟法庭等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对发生刑事案件的学校,通过以案释法,达到警示和预防的效果,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整改与完善管理体制。

  该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讲团”,多次对街道、社区居民、在校中小学生以及监狱、看守所和城乡社区35名监外服刑的青少年开展道德、法律教育,他们自创的“三句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教法”于2013年底获得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事例奖”;他们的“梦飞”志愿服务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雷锋”活动,参与公益劳动,帮扶弱势群体,为他们搭建心灵沟通平台。

    根据青少年群体的兴趣爱好和特殊需求,他们创办“梦飞维权网”,通过QQ群、留言簿、青少年维权热线等渠道,及时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拥一缕温婉,携一份真诚,怀一颗爱心,扳直弯弯树,唤醒梦虫虫。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正是以这份美丽的情愫,一次次唤回了迷途中的羔羊,在这方热土上大写出了爱字。

  自2013年4月成立以来,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先后荣获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恩施州青年文明号、恩施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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