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县人大充分肯定
本网讯(通讯员 程珊 易欢)近日,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2014年第2期《人大工作通讯》,向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蕲春县“四大家”及全县各相关部门通报了该县检察院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充分肯定了该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通讯件指出,2013年,蕲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从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腐、着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和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向农村延伸等四个方面,不断完善惩防体系,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指示精神,突出“预防为先,惩防并举”理念,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着重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3年,该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大案13件14人,副科级以上案件4人。
二是注重源头治腐。结合办案开展案例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五进”活动,组织该院青年宣讲团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开展警示教育,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开展“三项预防”,即个案预防,与发案单位一起通过个案研究类案,共同剖析犯罪原因,从制度层面堵塞监督和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对策建议,遏制职务犯罪的重发和继发;专项预防,将政府重要投资项目纳入预防视野,在招标环节共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27次,协助严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关;系统预防,以行政执法、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联合27个单位推进“廉洁行政”预防工程,共同促进依法廉洁履职。
三是围绕大局开展专项整治。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石材整治、小产权房整顿等重点工作,着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查办商业贿赂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件7人,在国家资源管理部门立办贪污、贿赂、渎职案件4件。
四是将惩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向农村延伸。针对近年来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用、屋基买卖过程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该院组织精干力量,重拳出击,查办了3名村支部书记职务犯罪案件。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基层“两委”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