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纪律戒尺 省直机关争做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表率
近日,省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学院3名院领导在执行财经纪律、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因违反规定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请给予党内纪律处分。这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1月1日施行以来,省直纪工委受理的首例违反法规的案件。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两项法规颁布以来,省直各部门迅速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外化于行。省直机关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抓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确保党纪落地生根,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为全省党员干部做示范、当表率。
传导责任、全面宣传,确保刻印在心
2015年12月18日,省委在武昌举办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宣讲会,对省直机关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进行再动员、再宣讲、再部署,省直机关近千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作宣讲辅导报告;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明确提出,省直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当做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的抓手,迅速组织学习贯彻。
宣讲会后,省直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亲自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各单位以不同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高潮。
省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新颁布的《准则》《条例》,检查处长田波结合多年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践经验,与相关规定进行对照,为全体党员干部逐段逐章梳理、讲解。
积极创新方式,拓宽教育覆盖面,让宣传“不漏一名党员”,使法规精神与党员零距离。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对《准则》《条例》作细致解读,并结合实际进行交流讨论。
省交通运输厅实行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无遗漏,通过湖北交通QQ群、微信群、湖北交通微信平台,多渠道向全体党员干部推送《准则》《条例》,解疑释惑。省公安厅制作《准则》学习卡、《条例》口袋书,发放给厅直机关单位全体民警,人手一套。
用好纪律戒尺,让新规“落地”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
两项法规已正式实行,如何以落实新规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是摆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
制度的生命在执行。省文化厅党组书记雷文洁深有体会地说:“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执行,不能只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我们要对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近日,省文化厅对在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和“四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3个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17人写出书面检查,对1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严肃查处了厅直一个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在全部退回违纪加班费的基础上,废止了该单位制订的建设工程基建管理费开支管理办法,对涉及的4名责任人分别进行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李昌海,对机关5名处长存在“不严不实”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并责令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讨。组织开展“告别送礼,弘扬清风正气,局企共话廉政”约谈活动。据统计,近期该局先后邀请45家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约谈,并与省局签订《告别送礼弘扬正气局企共促廉政承诺书》。
省委财经办对照两项法规要求,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立德立规并重、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自身建设、议事决策、工作运行和作风建设4个方面的12项工作制度。
省地税局集中梳理了与党组有关的20余项制度,修订机关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等管理制度,对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制度性要求。
截至目前,省直机关128家单位及系统共举办两项新法规专题学习教育近600场,修订相关规则、制度1680余项。(黄璐 胡振刚 李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