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切实推进巡视工作深入开展
【编者按】
省委近日印发的《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办法》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现选取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体会文章予以编发,供学习参考。
用好《实施办法》深化巡视工作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 王树华
《实施办法》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湖北实施的具体细化,是省委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我省巡视工作的重要规范。省委巡视组要学习《实施办法》,用好《实施办法》,发挥《实施办法》的导向、提能、自警作用,深入开展巡视,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要坚持《实施办法》的“方向盘”作用,把握巡视工作的政治方向。《实施办法》在指导方针上,既坚持了中央巡视条例的基本原则,又与时俱进,贯彻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提出了“深化政治巡视”,为深入开展巡视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聚焦什么、突出什么、深化什么”这三大问题上保持清醒认识,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深化政治巡视,促进巡视监督由工作巡视、反腐巡视向政治巡视深化,促进政治巡视实现从严治党、正风反腐、遵章守纪、增强“四个意识”的目标统一,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要坚持《实施办法》的“红标杆”作用,提升巡视工作的能力水平。政治巡视,决定了我们要有相应的素质能力去适应。《实施办法》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要求“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这为我们提升能力素质树立了标杆。我们要建立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思维方式,就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问题的思想方法,就要拥有党建党史、党章党规、党纪党风方面的知识体系,就要掌握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同志言同志语、群众言群众语等党的工作的话语系统,成为政治巡视的能手、发现问题的高手,成为有敏锐思想、有政策水平、有丰富经验、有良好形象、有人格魅力、充满正气、彰显锐气的巡视尖兵。
要坚持《实施办法》的“工具箱”作用,善用巧用巡视工作方法。《实施办法》规定的13种方式,是开展巡视工作的“工具箱”。这13种方式,集中体现在“听、谈、问、阅、查”五个方面,归根结底是调查研究方法在巡视工作中的具体化。要在看似平常的方法中发现不平常的问题,关键靠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和盯住不放的“钉钉子”精神。我们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使用巡视方法,像“探照灯”那样发现面上问题,像“放大镜”那样发现个人问题,像“X光机”那样发现具体问题;用“对讲机”方式开展巡视谈话,用“显微镜”的方式查阅资料,用“计算机”的方式分析比对问题,用“啄木鸟”方式把一个个问题啄出来,将认真态度进行到底。我们要以韧劲精神使用巡视办法,在事不奏效、方法不灵、工作受挫的时候,不畏惧、不气馁、不退缩、不放弃,盯住问题不放。我们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使用巡视方法,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位,把一个个有问题的人、把一件件有问题的事、把一桩桩有重大反映的问题查找出来,联系起来,反映上来。
要坚持《实施办法》的“紧箍咒”作用,锻造既能实施监督又能接受监督的巡视队伍。《实施办法》规定的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都属于“紧箍咒”的范畴,其中指出的应受到处理的6种情形,是必须坚决防止触碰的红线。我们必须对党忠诚,服从组织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要求;必须认真履责,深入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必须保持清醒,权威属于组织,个人不能任性;必须依靠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纪依规;必须注意形象,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粗暴;必须严于律己,在实施巡视监督中彰显无私无畏的正气,在接受监督中不断完善提升自己,使巡视成果过得硬,使巡视工作过程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