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的通知

04.08.2014  19:59

 

 

 

鄂农办函〔2014〕36号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范围

      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西甜瓜),兼顾水果、茶叶。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改扩建。

(一)蔬菜。 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580个产业重点县(市、区);地方特色产业主产区。

(二)果茶 列为全国水果、茶叶优势(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的基地县(市、区)。

二、补助对象及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重点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兼顾龙头企业。对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补助资金严格控制在全省资金总规模的30%以内。自2011年起,已承担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实施单位,2014年不再重复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1、产地环境检测合格,有检测报告。

2、生产规模:每个设施基地面积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示范带动规模2000亩以上;每个露地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示范带动规模5000亩以上。

3、产品有注册商标,通过其中一项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或地理标志登记。

4、产品有包装标识,有检测记录,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省农业厅组织专家,会同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组成专家组,对照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考核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50-100万元。

四、补助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4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是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 。制定技术规程,印发技术资料,编印生产档案,开展培训、技术服务等。 二是改善生产条件。 重点配置防虫网、杀虫灯、无滴膜、滴(喷)灌等生态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 三是实施全程质量管理。 建立生产档案和进出台账,投入品分类存放,实行专人管理,配备检测仪器,产品定期检测,统一印制产品包装和标识,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申报表(附件1,2),经所在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厅。各县(市、区)菜果茶各产业限报1个项目。 

(二)申报时间。 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厅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项目申报书和申报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用A4纸打印,与独立法人资格证书、产品环境检测报告和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注册商标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省农业厅经作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经作处 郭 兰 027-876671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厅计财处 周泉鑫 027-876633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湖北省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书
      2.湖北省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表
      3.湖北省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鄂农办函〔2014〕36号.doc
鄂农办函(2014)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