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吨甲醇罐车高速碰撞泄漏 襄阳消防6小时紧急排险

01.08.2014  12:01

7月31日3时53分,襄阳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襄阳往宜城方向,距宜城北收费站约3公里处,一辆甲醇罐车(储量28T)与一辆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并泄漏,请求消防队迅速到场处置”。接到报警后,支队迅速调集万山、宜城两个中队赶赴事故现场施救,支队、大队两级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同时请求调集交警、环保、路政等部门到场协助处置。

4时30分左右,交警、环保、路政、万山中队相继到达事故现场,并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经侦查发现,甲醇罐车尾部顶端大约有一平方米凹陷,液体正在不断的向外流出,并伴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按照现场救援任务分工,救援行动迅速展开。交警对高速进行交通管制;环保部门对泄露液体实施动态检测;路政调集吊车转移事故车辆;消防官兵单干线出一支枪对泄漏点进行稀释,并将泄露区人员转移至安全区。

5时12分,宜城中队到达事故现场,灾情得到控制,罐内甲醇已经低于泄漏部位,万山中队返回。由于罐体内还存有部分甲醇,需要对罐内甲醇进行输转倒罐,为了防止倒灌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宜城中队留守对事故车辆实施水枪保护。

7时30分,倒灌车辆到达现场。经过近1个小时水枪的不间断稀释保护,罐体内甲醇被成功输转倒罐。8时57分,经环保部门检测,确定事故现场及周边未出现环境、水源被污染,宜城中队官兵收拾器材返回中队。

接警序号:20144200028221

甲醇:(理化性质)甲醇,又称“木醇”或“木精”,  化学式CH3OH。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有毒,易燃,燃烧时有无光的淡蓝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6.0%-36.5%。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短时内大量吸入出现轻度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甚至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