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珞路小学违规发近万加班费 校长受行政警告处分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郑晖 陶涛)昨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7月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件161人,并通报了武珞路小学违反财经纪律、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公车私用等6个方面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7月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含其他人员)1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111人。
2013年1月以来,武珞路小学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支付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教师早餐费。洪山区教育局给予武珞路小学校长李天顺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武珞路小学收缴加班费9350元,武珞路小学金地分校教师补交早餐费25195元。
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汉南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彦修与该中心主任俞华商议,违规发放通信补贴、过节费等津补贴共计19792元。汉南区纪委分别给予李彦修、俞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还违纪所得。
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时任武汉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审批)处处长冷先元违规收受相关协会赠送的购物卡和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1.5万元。武汉市民政局给予该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冷先元党内警告处分,全额收缴违纪所得。
今年1月19日和5月24日,蔡甸区永安街严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丙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及孙女满月宴。蔡甸区永安街纪工委给予余丙秋党内警告处分,对用公款送礼金的15个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责令退还所送礼金。
今年7月2日,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驾驶员廖巍驾驶车牌号鄂A51K09的公务车辆到江滩三期露天乒乓球场打球。武汉化工区化工投公司给予廖巍党内警告处分,补缴燃油费100元。
今年7月24日中午,黄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在前川东方红酒店饮酒。黄陂区纪委给予李刚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