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环保部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1.10.2014  14:10


武穴市环保局督促黄冈伊利武穴分公司整改环境污染问题

   近期,武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黄冈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穴分公司检查督办时,发现该公司牛粪和尿液处理不规范,未按照减排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导致产生的养殖废弃物超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

   武穴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和污染减排工作督办函,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监管力度,安排了专人对该公司进行了长期驻厂监管督办。

   目前,该公司已投入治理资金178万元,对三口氧化塘进行了修复,新建了一座50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和三座集粪池,并把原来通往粪污收集池的排污管道改为了明渠,以提高清粪效率。对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进行了收集和循环利用,对场区内的雨水散排渠进行了硬化。淘汰了原有的一台老式固液分离机,并且增设了一台新式固液分离机,第一台新式的日处理能力60—80吨的固液分离机已投入使用,第二台正在安装过程中。

   为有效解决该公司的干粪处理问题,武穴市环保局督促该公司筹建有机肥厂,多次与万丈湖办事处及牧场所在的黄湖村进行沟通,促成2000亩耕地的租用合同,要求该公司向伊利总公司申请雨污分流专项资金,以对全场区的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植树绿化等进行全面整治。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加强平面管理,严格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建成有机肥厂和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的配套设施及场区内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租地合同,以用于对处理后尿液的综合利用。督促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并加强处理后废水的循环利用,禁止外排。彻底解决伊利奶牛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并顺利通过黄冈市污染减排项目验收。

当阳市环保局集体约谈重点监管对象

   10月17日上午,当阳市环保局对环境整改进展缓慢的15个重点对象进行集体约谈。

   今年以来,当阳市环保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8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2家企业进行了关停,上报2家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在今年的建设项目督办、料堆场整治、零点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9份,但仍有15家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会上,当阳市环保局对这15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各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表态发言,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陈述并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将迅速落实。

   当阳市环保局局长王健要求各企业要认清当前的环保形势,加强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正视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加快整改,同时要求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在新环保法将要实施的前2个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整改环境隐患。

枣阳市全力抓好环境监督管理

   近年来,枣阳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坚持环保为民的理念,多措并举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为更好地推进辖区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新建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或投产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逾期不补办,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否决了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用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促进了辖区产业的绿色转变,推动了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采取部门联动、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今年先后开展了化工、大气、畜禽养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着重打击直排、偷排等恶意排污行为,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区域、企业的日常监管。今年元至九月,该市共出动监察人员1200余人次,对全市300余家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实施日常监察,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纠正违法行为23起,行政处罚3起,关停土小企业15家,未引发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效规范了企业的排污行为,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

   强化环境信访稳定工作。结合环境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环境信访受理方式和处理工作程序、信访处理反馈工作制度,为信访人反映问题、意见、建议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对信访案件实行专人负责,对来访人热情、耐心接待,对反映的情况不回避,不推诿、不拖拉,提高信访处理的效率。元至九月全市共受理信访件近200件,信访案件调处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避免了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云梦县着力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云梦县环境保护局倾听群众呼声,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整治群众密切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整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痛下决心,彻底关停了县瑞金化肥厂,力争年底前搬迁龙云蛋白和华昌化工厂,完成中盐宏博、蓝天盐化两家制盐企业脱硫脱硝工程。跟踪监管、监测好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试点的12家规模化养猪场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对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高京食品、梅林正广和等企业的环境整改,分项分步抓紧实施,尽快“摘牌销号”。加强了对府河3条餐饮船只的排污监管,保证不发生污染水质行为。跟踪落实推进隔蒲潭镇离子膜烧碱项目及县盐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确保按期按环保要求投产。

   强化环境监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了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7月1日凌晨组织3个小分队,突击开展了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零点行动”,依法对9家涉水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3起水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搞好环境监测,保障环境安全。精心编制了《云梦县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云梦县空气质量标准规划》、《云梦县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逐步加快水质监测频次,今年己进行水质监测14次,选取18个监测点开展水质预警监测,采取水样200多个,提取监测数据1000多个,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水质情况,并按照县政府要求落实了水污染整治措施,保证了全县水源安全。

房县环保局环保执法“四个靠前” 保障水质安全

   为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水质,迎调水,改善环境质量,房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创新执法模式,在环保执法中坚持“四个靠前”。  

   一是靠前审批,源头控制污染。在项目引进、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超前服务,当好企业的“参谋”,耐心向投资人解读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鼓励建设的公益型、基础设施型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三同时”措施,为企业建设项目环保许可、试生产运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提供全程服务。

   二是靠前监管,构建全面监管网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档案,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环境风险。转变执法观念,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全面排查和纠正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减控环境问题的信访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靠前执法,切实解决环境投诉。持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打好执法组合拳,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彻底破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观念。

   四是靠前宣传,构建全民环保大格局。畅通社会监督平台,全方位提高民众环境监管参与度,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县环保局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理念意识,让公众更加有效地参与环境监督管理。

秭归县开展县城凤凰山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回应广大市民期盼,副县长余之训主持召开了加强徐家冲港湾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会议精神,各部门高度重视,从10月17日起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制定公告。环保、水利、住建、城管、农业、公安、茅坪镇政府七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徐家冲港湾饮用水源管理工作的公告》,确定了专项整治的保护区范围,对保护区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移动手机短信对《公告》进行宣传。印制1500份《公告》在主要路段进行张贴,并对片区居民发放。

   三是开展整治。七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两个工作专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洗涤、捕捞、耕种、野炊、焚烧、上坟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油类、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和未经许可的机动船舶驶入保护区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完善饮用水源地标志牌和防护网工程,督促供水企业不断加强水源巡查,完善水质检测设施,严格按照检测项目和频次做好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广水市环保局注重“四全”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今年以来,广水市环保局不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认真落实环保“三大行动”。该局主要做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四全”。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做到“全摸清”。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7处,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处(花山水库、许家冲水库、飞沙河水库),另有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先觉庙水库与我市余店镇相连,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覆盖全市70%的人口、约60余万人,日供水约7.5万吨。二是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我局成立三个行动专班,对全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流域的调查,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大环境风险隐患管控能力。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做到“全方位”。我局制定了《2014-2016年度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和工作方案》(【2014】23号),出台了《广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7大水源地划分了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印发了《保护饮用水源、共建和谐家园》宣传单2万多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深入到水源地周边乡镇、村宣传水源地保护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保护水源自觉性,同时投资15万元在花山水库、许家冲水库、飞沙河水库设置围网、围栏等隔离设施,投入7万余元在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界碑、宣传牌和警示标志;投入400万元对花山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开展了综合整治。目前七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违法排污口6处,搬迁畜禽养殖场1家;清理网箱养殖20余亩,终止渔业承包合同7处,拒绝审批建设项目2个。四是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到“全过程”。从2013年5月开始,在现有技术和装备条件下,对PH、温度、氨氮、溶解氧、高锰酸钾等七项基本检测项目由以前每个季度监测一次调整为每月监测一次,7月份委托有资质和监测能力的科研单位对我市7个水源地进行一次61项指标的检测,后期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定期将检测结果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测结果表明,七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饮用水源地相关标准和要求。

宣恩县环保局开展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园区协调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园区良性发展,近日,宣恩县环保局对县工业园区开展了环保专项检查。

   一是对入园企业进行逐个排查,摸清底子,掌握实际情况,确保园区各企业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园区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是摸清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废水、废渣、废气的处理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发现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解决。

   三是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其中已建的和正在建设之中的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较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污染可控。

   通过此次环境安全检查,确保工业园区的企业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政策,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真正发挥好工业园区拉动经济的支撑作用,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枝江加强环境监管 大力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

   10月16日,枝江市环保局出台《关于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镇街办、开发区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并要求于2014年11月30日前清理完毕。

   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坚决遏制该市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枝江市环保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要求各镇街办、开发区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规模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农副产品加工业、机关事业团体新改扩建项目,对未批先建项目,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在新《环保法》实施(2015年1月1日)以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五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用于引导农民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并对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已有的和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项目提出了治理和建设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分别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严把审查关,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行为。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中失职或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

曾都划定畜禽禁养、限养、适养区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养殖污染,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曾都区制定出台的《曾都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日前开始施行。《办法》结合曾都区区域环境容量以及畜禽养殖业布局,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今后,曾都区域范围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人口集中地区将禁止养殖畜禽。

   《办法》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具的范围,实行差别管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禁养区: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先觉庙水库、白果河水库、桃园河水库、新庙水库、两河口水库、椒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市级饮用水源王福窑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3)农村集中(独立)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沿溪河两侧500米以内的水陆域范围内。二是风景名胜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包括洛阳千年银杏谷景区、擂鼓墩文物保护区、府河镇现光山风景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三是人口集中地区。包括随州城市建成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乡镇集镇建成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敏感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1000米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原则上允许基本用于自给需要而利用宅前屋后零星圈养的农户散养,但必须做好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的现有畜禽养殖场将限期关停、转产或搬迁。

   限养区:一是洛阳千年银杏谷景区、擂鼓墩文物保护区、府河镇现光山风景区缓冲区外周边500米范围内。二是随州城市建成区外1000米至3000米范围内,乡镇集镇规划控制区外500米至2000米范围内,行政村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三是工业区。包括曾都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不再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鼓励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关停、转产或搬迁。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完成治理,限期内未治理或治理后仍未达到国家规定治理要求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适养区: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适养区。各地在产业布局规划时可划出一定的适养区域用于建设畜禽生态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适养区内提倡适度规模养殖,推行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实行农牧、种养结合,养殖废弃物实行集中治理、就地消纳、资源化利用。适养殖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完成治理,限期内未治理或治理后仍未达排放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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