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抽检动真格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两家专业检测单位,分两个片区对2016年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了抽检。全省共抽检农村公路里程2500公里,均为2016年计划内县乡等级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检测路面宽度、厚度、水泥路面砼强度;共抽检县乡等级公路建设项目(路线)15条,抽检通村公路项目770条,砼路面取芯62组(县乡等级公路7组,通村公路55组)。
从检测结果来看,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整体处于受控状态,各地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健全。但从抽检项目的检测指标数据来看,仍有部分路段的质量存在隐患,少数项目路面宽度不达标,个别项目路面厚度不达标,水泥路面的强度指标整体偏低,特别是通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已连续几年下降。
针对质量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于2017年2月印发了《关于2016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测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包括责令迅速整改、扣减计划里程、取消评先资格等系列过硬措施。通报同时抄送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是要求不达标项目所在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针对具体项目逐一查明问题原因,迅速整改,并对相关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于3月中旬报省厅备案。二是对抽检发现的18个路面强度不达标项目所在的县市区,省厅在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切块规模中进行扣减(县乡等级公路和通村公路路面强度不达标的,根据情况扣减3-5公里)。三是取消18个路面强度不达标项目所在的县市区2016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资格和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2017年度全省交通公路系统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同时,省厅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从工作部署、前期工作、过程管控、检查验收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明确专门的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对每个农村公路项目作质量检测和检查验收。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全面复核,并将复核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报省厅。省厅也将继续按照25%的比例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项目督促进行整改,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农村公路质量保证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八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誉考核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农村公路切块规模挂钩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测内容。除了对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厚度和强度进行检测外,还要对农村公路路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进行检测,对水泥路面砼强度指标严格按照30MPa的强度值进行控制,抽查范围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县(市、区),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