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化市场工作在改革创新中砥砺前行

27.01.201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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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月21日,在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黄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武汉市、荆州市、咸宁市、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熊锦辉、汤铁、徐敏华、郭友华同志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省文化厅副厅长陶宏家同志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受到文化部领导和兄弟省市同仁的一致好评。

      2015年,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工作经验。一是全力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出台了《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上网服务场所纳入湖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扶持范围,打通了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之间的壁垒限制。全省涌现出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环境好、经营规范的示范场所。文化部项兆伦副部长、省政府郭生练副省长、刘仲初副秘书长分别在黄冈市、孝感市实地考察调研时,高度肯定了我省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文化部简报》第132期和《文化市场信息摘报》第133期推广了我省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经验。二是强力推动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在省文化厅强有力推动和指导下,湖北省网络文化企业协会举办了“湖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电子竞技大赛”。该赛事活动历时6个月,覆盖全省各市、州、县,7000余家上网服务场所参与,3000余家场所组队参赛,先后举办了县区海选赛、地市晋级赛、5个片区赛、全省总决赛等各级赛事近300场。省领导出席了总决赛活动,市场司也专门派相关领导参加我省启动仪式和总决赛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延长了文化产业链条,发挥了互联网+文化+体育的优势,打通了市场监管与产业发展间的瓶颈,促进了行业间、企业间的相互合作、融合发展。三是建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分级分类举办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全年培训管理与综合执法人员800人次;圆满完成了全国第九批、第十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先后派出全国、省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10余人次赴省内外授课并交流经验;组织开展优秀案卷和重大案件评选活动,评选优秀案卷20个、重大案件10个,并给予相关单位共20万元奖励。我省1个案卷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2个案卷被评为全国规范案卷,5个案件被评为全国重大案件。四是加大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全年印发4期《全省季度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和11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通报和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工作情况通报》。同时,召开文化市场“雷霆行动”、“暑期集中行动”工作部署会,将“专项整治通知”张贴到全省7000余家上网服务场所,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第11期《督查通报》,通报表扬省文化厅“暑期集中行动”成效。文化部第102期《文化市场信息摘报》也专题介绍了湖北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五是着力创新文化市场治理方式。一方面,强力推进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实现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业务平台化办理;另一方面,依托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制定了《2014-2020年湖北省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主体失信行为清单、主体联合惩戒清单;确认了文化市场诚信目录和信用主体标识码规范,汇集文化市场信用信息6000余条;明确了文化市场“双公示”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对接方式和信用信息报送机制。六是积极开展湖北吉林两省对口交流协作活动。制定了《2015年度湖北省吉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方案》,通过标准化培训、驻队指导、随队见习、以案施训等形式,湖北、吉林两省开展了18批次协作交流活动,覆盖吉林省12个地区和湖北省5个地市,跨省交流人员达183人次,交流人数指标完成度达到135%。通过交流协作活动,湖北、吉林两省的执法人员在综合业务素质、政策法规水平、执法办案能力等方面均得到显著提升。文化市场司领导专门出席了两省总结会,并对两省的对口交流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陈通同志专门对湖北工作作出批示:“2015年湖北省的工作非常突出,扎扎实实地落实文化部有关要求,工作思路与我司基本对接,在指导地方工作中,值得研究‘湖北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