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51个国际扫盲日宣传活动做好有关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的通知

05.09.2017  11:12

各市、州、县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教育部、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第51个国际扫盲日宣传活动做好有关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湖北省“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残疾青壮年扫盲工作。

二、根据2017年6月《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幼高2017〕8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和数据核实,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进入普通学校、进入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逐步实现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的目标。

三、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围绕2017年国际扫盲日主题,结合实际,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宣传栏等媒体或载体,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国际扫盲日”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和支持扫盲工作。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3日

转发关于开展第51个国际扫盲日宣传活动做好有关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