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投身司法事业,与国家法治建设并肩——“真性情”女法官骆红梅

19.01.2018  16:35

骆红梅,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法官,今天的《以案说法》为您讲述骆红梅的真性情。

二十二年法官职业生涯

1996年11月,21岁的骆红梅,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之后,如愿进入了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随后骆红梅被调到张湾区法院黄龙法庭担任书记员工作,然而进入职场没多久,她的内心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让初入职场的骆红梅十分困惑。走街串巷了解家长里短,跋山涉水处理邻里纠纷,成为了骆红梅和同事们的工作日常。

参加工作四年以来,渐渐地,骆红梅对法官这一职业重新产生了发自自己内心的体会和认识。

2000年,骆红梅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负责独立审理案件,而这一年,也成为骆红梅职业生涯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

第一份判决书出来之后,原被告双方没有上诉。对此,骆红梅十分欣慰,也增加了她对审判工作的信心。从那以后,她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张湾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

2011年,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骆红梅成为了张湾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她的职业生涯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多年来,骆红梅凭借着扎实的职业素养和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勤奋敬业,忠实履责,工作业绩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她共审结各类案件2700多件。善于分析的骆红梅也在多年的工作中,总结了一些案件审理的有效方法。

助力社会普法宣传

法官进公司、进厂矿,也是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普法宣传,传递法治社会理念的工作之一,2017年12月22日,骆红梅先后到十堰市东风汽车公司、十堰市公园社区居委会,进行普法交流,对于父债子偿问题和赌博债务问题,骆法官作了详细解答。

导师“传帮带” 传承法治建设

近年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也十分注重新晋员工的培养,在法院实行导师制度,力推传帮带工作,帮助他们快速成长。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黄龙法庭,骆红梅到了两名90后新同事。看到两位年轻人在她曾经奋战过的地方继续工作、成长,骆红梅十分欣喜,她也感觉到了国家法治建设在一代代人身上的传承。

22年来骆红梅凭借着扎实的职业素养和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勤奋敬业,忠实履责,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她的努力也得到了各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欲知节目详情,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1月19日19点35分

 

重播:1月20日12点15分

责任编辑: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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